中國海關進口新規-2014年6月28日起將正式切換使用海關新艙單申報系統
根據中國海關總署的要求,2014年6月28日起將正式切換使用海關新艙單申報系統,要求所有入境中國的集裝箱貨物在啟運港裝船前24小時向中國海關進行新艙單預申報。6月3日起中國上海海關開啟申報時間窗口,接受新艙單申報。多數船東將從6月3日開航航次起,在啟運港開始推行對進口中國貨物的24小時艙單申報。
為了順利完成貨物運輸、清關流程,滿足中國海關新艙單申報的要求,請準確提供以下艙單信息:
收貨人、發貨人名稱和地址
對於“To order”提單,提供通知方名稱和地址
詳細的貨物品名描述
貨物包裝種類、件數、貨物毛重
箱號
箱封號
UN 危險品編碼和IMDG編號
如果無法提交上述完整、準確的艙單信息,中國海關將會發布拒裝指令,並可能在貨物到達中國港口後造成後續的清關問題。海關嚴格要求裝船前24小時完成申報時限,對於超時申報的艙單信息將轉入海關人工審核程序。
新規將產生如下費用:
裝船前24小時發送艙單信息:
海關艙單申報費(AMS):US$30/BL
海關艙單申報資料修改費(AMA):US$40/BL
以上收費自2014年6月28日起生效,即6月28日啟運至中國的貨物在啟運地開始收費。
裝船前24小時後至貨物抵達中國目的港,受海關規則限制,不建議修改艙單信息,如果客戶要求修改艙單信息,需要承擔中國各口岸海關(如:上海海關)在進口端向收貨人收取的超時艙單申報費用,承擔可能存在的因為艙單信息修改造成的貨物抵達後清關風險及其他潛在風險。客戶委托啟運港代理書面通知中國卸港代理,由卸港代理向當地海關提交更改申請。
如需了解更多關於中國海關預申報艙單規定的信息,敬請查閱《中國海關總署172 號令》
關於如何購車回中國先關流程及費用請參閱此,關於中國關稅計算方法請參閱此。有關美規車及中規車的差異請參閱此。